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妨害家庭罪是為刑法的第十七章「妨害婚姻及家庭罪」,而已經無法使用的通姦罪就是當中第239條,但除了通姦罪,裡面還有其他的條款,比如第240條和誘罪跟241條的略誘罪,不同於通姦罪的是和誘罪不是為了處罰性交行為,而是類似私奔的行為,也就是誘拐他人配偶或孩子離家出走,並使家人無法聯繫上。

妨害家庭罪的定義

刑法妨害婚姻及家庭罪與民法的侵害配偶權有很大的不同,但可以同時提告,和誘的定義為「得被誘者的同意」,而略誘則是「拐騙等方式」,後者自然又比前者罰得更重。也就是不論是以金錢、言語說服或其他方式讓當事人的配偶同意離家出走,或與誘拐人同居,就有可能構成和誘罪,而如果有營利、猥褻或性交意圖,刑期就會更重。

但蒐證部分就比較困難,比如可能在錄音或對話紀錄當中,有出現「不要回去(家)」、「留下來」等字眼,如果是配偶自己主動要離家出走,要成立就會非常困難,而想要得到構成和誘罪的證據,容易有觸犯妨害秘密罪或妨害電腦使用罪等問題,因此通常都建議由專業人士協助蒐證,比如讓律師分析證據是否充足、或是委任專業的徵信社協助蒐證。

妨害家庭罪要怎麼告?

妨害家庭罪當中的和誘罪是屬於告訴乃論,可以先到相關單位提出告訴,再由檢察官進行偵查進決定是否能起訴,但如果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,就很可能得到不起訴處分。而如果要自訴的話就必須委任律師才能提起刑事自訴,要特別注意的是在知道這件事之後,必須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,否則就不能再提出了。看起來半年似乎很多,但要在這麼艱難的條件下得到合法的證據(違法取得基本上法官不會採用,比如破解對方手機都拍對話紀錄),對一般民眾來說非常困難。

如果對方也有家庭,可以跟對方互告嗎?

若是配偶出軌的對象也有家庭,兩方的原配都有權利提出告訴,而後面的發展也是要看提告一方的證據是否充足、檢察官是否會用這些證據等等,也有不少案例是配偶及外遇者都承認,卻因證據不足不起訴的案例,因此在準備進入司法程序前,必須確保手頭的證據充足。

連偷拍手機都不行,那徵信社要怎麼蒐證?

徵信社因為經驗豐富,對相關法律尺度也熟悉,通常都比較能在法律邊緣得到「線索」,並製造獲取證據的時機,而創造時機就是一般人會需要徵信社的重要原因之一,拿一個最陽春的方法舉例,就是讓對方不小心說溜嘴,或是聊天聊到忘我把這件事拿出來炫耀等等。



晚晴徵信社經驗豐富, 專業儀器蒐證跟監 ,挽救婚姻化解危機,致力協助民眾渡過難關。

TEL:0800-012-25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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