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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要的不是有責任感的模範丈夫而已。

許多人常說女人要的很簡單,但其實不論男人或女人,簡單的從來就不簡單,故事中的人夫聖佑,就是一個標準的模範丈夫,也是個極力維持婚姻秩序的人,他從來不搞外遇、沒有菸酒賭博等嗜好,薪水也是全數繳交給妻子打理。但是,她老婆曉欣還是外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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覺得自己站得住腳的,通常都是因為能在「外遇」的定義上大做文章,好像要同時有「心靈交流+性行為」才算是外遇。但人的感情是流動的,純精神交流也可能玩出火來,純肉體交易也可能培養出感情,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在意的原因之一。更何況,婚姻在性與愛上面都有獨佔性,所以當對話已經明顯逾越一般朋友的交流,或是在行為上有具體的越界的互動,且無正當理由,在法律上是可以視為對配偶權益上的侵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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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夠好,所以他不愛我嗎?

在感情中關係中,要維持一個平衡並不容易,而失衡的卻及時修正的情況,最後就會像傾斜的骨牌,稍有不慎就全倒了,在感情中難免有一個比較主動、一個比較互動,要能夠變成一個平衡的互動,其實要下非常多功夫的,尤其一段感情的目標通常都是以一輩子為前提,也就是剩下幾十年裡面,一次次些微的傾斜,都可能鑄成將來的倒塌,更別說是已經簽下契約的婚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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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期許多人一定都有接過詐騙電話、現在則是透過LINE、社群、電話等多元管道入侵生活,很多已經被騙過的人,自然不會再讓詐騙集團有再次下手的機會,所以當發現自己一次碰到詐騙集團時,如果已經明確知道是詐騙,反而還會挪於惡整他們,但如果已經掉到對方的陷阱了,或是陷阱已經踩了一半,這時應該要保持冷靜,別讓恐懼佔據你的判斷,如果已經被騙了,除了尋求,可以尋求經驗豐富的徵信社協助,如果能在第一時間掌握有利的證據,是有機會能討回損失的部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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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遇不離婚的男人,到底是感情騙子,還是另有圖謀?為什麼他可以在對老婆百般呵護、或萬般順從的同時,卻又在外偷腥外遇?最近很流行「婚內失戀」這個詞,意思就是妳在家庭中扮演了老婆、媽媽、媳婦,但不是戀人。所以如果想挽回感情、或挽回婚姻的專一跟美好,迎回戀人的地位,就得先了解,男人為什麼不願意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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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松(化名)跟丈夫阿豪(化名)感情一直都很不錯,會一起看電影、逛市集、品嚐美食,但最近幾年老公越來越少做愛,甚至到後來完全都不碰我,有時間就會去參加路跑、登山活動,或是逛逛露營用品,我就算試圖引誘他,他也不為所動,連跟我一起洗澡也覺得浪費時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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妨害家庭罪是為刑法的第十七章「妨害婚姻及家庭罪」,而已經無法使用的通姦罪就是當中第239條,但除了通姦罪,裡面還有其他的條款,比如第240條和誘罪跟241條的略誘罪,不同於通姦罪的是和誘罪不是為了處罰性交行為,而是類似私奔的行為,也就是誘拐他人配偶或孩子離家出走,並使家人無法聯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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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知道徵信社為何都自稱私家偵探?你知道其實徵信社的本質就是調查員嗎?而且其實徵信社的費用,並沒有你想像中的貴!只是因為抓姦太特別了,費用又幾乎可以說是服務中特別高的,才會讓人有「請不起」的錯覺!其實很多法律感情、及私人糾紛(警察不管民事案件,律師不負責蒐證)的問題,都可以靠徵信社來解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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晴晴是個平凡的上班族,在幾個月前發現老公文雄筆電裡有別的女人的照片,照片場景就是他們夫妻就寢的床上,雖然有穿衣服但內褲明顯露出來,很明顯就是外遇了,當下氣得要求要跟文雄離婚,但文雄不願簽字,並苦苦哀求再給他一次機會,並承諾會定期讓晴晴檢查手機,且隨時回報行蹤不搞消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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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瑜與前夫已經離婚一年多了,每個月都會行使探視權帶小孩回去婆家過夜兩次,就在孩子準備要上小學之前,前夫跟公婆不斷拜託小瑜讓孩子回婆家過暑假,最後禁不住他們的請託,小瑜答應讓孩子回去照顧一個月,8月份就要接回客戶家中,對方也答應了,不料,這就是悲劇的開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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